污水檢測儀器/農村污水治理如何更有效? 近,隨著各地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農村污水治理成了其中的重頭戲。在新形勢下如何才能抓住機遇,迅速打開新局面,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筆者認為關鍵是抓牢走穩摸底數、定標準、抓試點和建機制四步。 一要查好基本底數。農村污水整治已實施多年,也取得較好成果,尤其是沿海發達省份部分區域,農村污水整治率超過50%。但農村污水源散面廣量大的特點也十分突出,收集和處理受客觀條件制約大。目前,農村污水治理覆蓋面、技術水平、治理效果千差萬別,底數不明問題比較明顯。生態環境部門多年來一直在承擔小流域、水庫、湖泊等農村污水受納水體水環境質量監測,對區域水環境質量的了解相對詳細,能夠客觀分析反映出一個區域農村面源水污染物排放大體情況。要以此為基礎,形成摸底路線,指導開展農村面源污染摸底排查,徹底摸清區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底數。 二要定好技術標準。農村污水治理是否好驗收、易考核,關系成果大小,其關鍵則是因地制宜、科學可行的治理技術和排放標準。要堅持“專業人辦專業事”的原則,發揮生態環境部門污染防治技術支撐主力軍作用,在吸收農村污水治理技術、典型模式、實際效果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制定科學可行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村污水治理技術導則。 三要抓好試點示范。農村污水治理理念、模式和技術層出不窮,但缺乏普適性強的成熟工藝,特別是推進模式和分散型治理技術,更需因地制宜科學選擇。要堅持試點先行,根據區域進水水質、氣候條件、地形地勢和經濟水平等影響因素,選擇典型模式、典型技術、典型村莊,創新創造開展農村污水治理試點,力爭通過試點摸清楚適合區域的組織機制、運行模式、治理技術等,為推廣奠定基礎。 四要建好機制體系。農村污水治理,三分建、七分管。基層生態環境部門要切實發揮牽頭攬總作用,特別是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負責農村污水整治的地方,要借力借勢,下真功夫推動建立農村污水治理設施長效管控機制,要建立健全市級部門為協調主體、縣級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政府為落實主體、村社組織為管理主體、群眾百姓為受益主體以及第三方機構為服務主體的“六位一體”農村污水整治管理機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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