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定 pH 值時,應嚴格按PH在線監測儀的使用說明書操作,并注意下列事項。
(1)測定前,按各品種項下的規定,選擇兩種pH 值約相差3 個pH 單位的標準緩沖液,并使供試液的pH 值處于兩者之間。 (2)取與供試液pH 值較接近的種標準緩沖液對儀器進行校正(定位),使儀器示值與表列數值一致。 (3)儀器定位后,再用第二種標準緩沖液核對儀器示值,誤差應不大于0.02pH 單位。若大于此偏差,則應小心調節斜率,使示值與第二種標準緩沖液的表列數值相符。重復上述定位與斜率調節操作,至儀器示值與標準緩沖液的規定數值相差不大于0.02pH 單位。否則,需檢查儀器或更換電后,再行校正至符合要求。 (4)每次更換標準緩沖液或供試液前,應用純化水充分洗滌電,然后將水吸盡,也可用所換的標準緩沖液或供試液洗滌。 (5)在測定高pH 值的供試品和標準緩沖液時,應注意堿誤差的問題,必要時選用適當的玻璃電測定。 (6)對弱緩沖或無緩沖作用溶液的pH 值測定,先用苯二甲酸鹽標準緩沖液校正儀器后測定供試液,并重取供試液再測,直至pH 值的讀數在1 分鐘內改變不超過0.05 止;然后再用硼砂標準緩沖液校正儀器,再如上法測定;二次PH在線監測儀pH 值的讀數相差應不超過0.1,取二次讀數的平均值為其pH 值。 (7)配制標準緩沖液與溶解供試品的水,應是新沸過并放冷的純化水,其pH 值應為5.5~7.0。 (8)標準緩沖液一般可保存2~3 個月,但發現有渾濁、發霉或沉淀等現象時,不能繼續使用PH在線監測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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