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污水來源分類,污水可以分成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商業污水和表面徑流四類。而餐飲污水屬于商業污水這一類。餐飲污水是指由餐飲業排放的未經處理的污水,主要來源于食品的準備、餐具洗滌、食物殘余的滲瀝液等。餐飲污水的主要污染物為食物纖維、淀粉、脂肪、動植物油類,各種佐料、洗滌劑和蛋白質等有機物,同時由于就餐人員的復雜性,還存在病源菌污染的問題。為了保護水質,排放的餐飲污水的水質需達到相關標準的規定要求。 依據HJ 554-2010 《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規定,飲食業單位含油污水水質檢測項目有生化需氧量(BOD5)、懸浮物(SS)、化學需氧量(CODcr)、氨氮 (NB3-N)、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動植物油等6項。其規定限值如下: 生化需氧量(BOD5)的平均濃度為400~600 mg/L ; 化學需氧量(CODcr)的平均濃度為800~1200 mg/L; 動植物油的平均濃度為100~200 mg/L; 懸浮物(SS)的平均濃度為300~500 mg/L;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的平均濃度為0~10 mg/L; 氨氮(NH3-N)的平均濃度為0~20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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