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際采樣過程中如何科學的核對廢水排放量 在三同時驗收監測的過程中,科學的核對廢水排放量是一個重要環節,我們在實際工作中一般都是按照企業廢水流量計的讀數來核定該企業的廢水排放量,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 1.在廢水設施的驗收監測過程中,有些個別企業為了使廢水濃度和總量zui終能夠達標,往往會存在暗管偷排、漏排的現象;有些行業的廢水濃度較高,在進行預處理前,允許存在一定的稀釋比,但是某些企業為求排放達標,減少廢水處理的成本,任意加大稀釋比來降低原水的濃度,或者將自來水暗管裝在廢水處理設施的zui后幾個處理單元、廢水流量計下游,來降低廢水的排放濃度,減少廢水的排放流量。那么這就要求我們在監測過程中不僅要監測廢水的排放流量,還要仔細核對廢水設施的進水量,將設施的進、出水量進行比較,以便于檢查和了解廢水設施能否按時按質的處理企業產生的廢水。 2.有的企業廢水污染治理設施設計存在這樣一種情況,按正常處理/停留時間處理出來的廢水根本達不到排放標準的要求,企業便在監測時提前將污水在某個處理工段,比如生化處理階段、耗氧或者曝氣階段等增加停留時間(有時候為了驗收能夠順利通過,甚至停留幾天時間),以使廢水在監測期間能達標排放,這樣的廢水即使監測結果是達標的,也不能證明其設施是合格的,是有能力處理好廢水的,更是不能通過驗收。這種情況下,就更需要我們監測人員在監測過程中進行仔細的現場勘查,了解廢水處理工藝的每一個階段的功能,掌握廢水設施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各個處理階段的停留時間,是否符合廢水排放量和排放周期的實際情況。 隨著環境管理工作的進一步開展,很多廢水排放量超過一定規模的企業都已在廢水排放口安裝了自動流量計,但是大部分企業還只是對廢水排放量的計量,對于廢水設施進水的計量還不夠,工作中我們要做到核實被測企業的廢水排放量和排放周期,對進水量和出水量都要仔細核對和記錄,以便在考核廢水排放濃度的同時更準確的考核廢水的排放總量,做到廢水排放濃度和總量控制雙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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